2019 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2019.04.29
本公司及監(jiān)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 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特別提示:
1、本次股東大會未出現(xiàn)否決議案的情形;
2、本次股東大會未涉及變更以往股東大會已通過的決議。
一、會議召開和出席情況
1、現(xiàn)場會議召開情況:
召開時間:2019年4月29日(星期一)下午14:30
召開地點:西安市高新區(qū)科技二路70號西安軟件園唐樂閣D301室公司會議室
召集人:公司董事會
主持人:董事長張國桉先生
會議的召集、召開與表決程序符合《公司法》、《證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創(chuàng)業(yè)板股票上市規(guī)則》、《深圳證券交易所創(chuàng)業(yè)板上市公司規(guī)范運作指引》、《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guī)則》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部門規(guī)章、規(guī)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東大會議事規(guī)則》的規(guī)定。
2、出席本次會議的股東及股東代表 5 人,代表股份 121,646,975 股,占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26.96%,其中出席現(xiàn)場會議的股東及股東授權委托代表人共 3 人,代表有表決權股份 121,566,175 股,占公司股份總數的 26.94%;通過網絡投票出席會議的股東 2 人,代表有表決權股份 80,800 股,占公司股份總數的 0.02%。
通過現(xiàn)場和網絡參加本次會議的中小股東(除公司董事、監(jiān)事、高級管理人員以及單獨或合計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以外的其他股東)共計 3 人,代表有表決權股份 141,800 股,占公司股份總數的 0.03%。
本次股東大會通過現(xiàn)場與網絡投票相結合方式。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tǒng)進行網絡投票的具體時間為:2019 年 4 月 29 日 9:30 - 11:30 ,13:00 - 15:00 ;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互聯(lián)網投票系統(tǒng)投票的具體時間為:2019 年 4 月 28 日下 15:00 至 2019 年 4 月 29 日下午 15:00 期間的任意時間。
3、公司部分董事、監(jiān)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公司聘請的見證律師出席了本次股東大會現(xiàn)場會議。
二、議案審議表決情況
本次股東大會議案采用現(xiàn)場投票與網絡投票相結合的表決方式。本次股東大會按照公司召開 2019 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通知的議題進行,無否決或變更提案的情況。本次股東大會形成決議如下:
1、審議《關于回購注銷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議案》
表決結果:參與該事項表決的股東及股東代表有表決權股份為 121,646,975 股; 其中同意票 121,646,975 股,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100%;反對 票 0 股,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0%;棄權票 0 股,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有表決權股份總數 0%。
中小股東表決結果:同意 141,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中小股東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100%;反對 0 股,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中小股東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0%;棄權 0 股,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中小股東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0%。
2、審議《關于擬變更公司名稱的議案》
表決結果:參與該事項表決的股東及股東代表有表決權股份為 121,646,975股; 其中同意票 121,646,975股,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00%;反對票 0 股,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0%;棄權票 0 股,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有表決權股份總數0%。
中小股東表決結果:同意 141,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中小股東表決權股份 總數的 100%;反對 0 股,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中小股東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棄權 0 股,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中小股東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0%。
3、審議《關于修訂<公司章程>部分條款的議案》
表決結果:參與該事項表決的股東及股東代表有表決權股份為 121,646,975 股; 其中同意票 121,646,975 股,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100%;反對票 0 股,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0%;棄權票 0 股,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有表決權股份總數 0%。
中小股東表決結果:同意 141,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中小股東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100%;反對 0 股,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中小股東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0%;棄權 0 股,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中小股東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0%。
本議案為特別決議事項,已經出席股東大會有表決權的股東及股東授權委托代表所持表決權總數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過。
三、律師出具的法律意見
北京大成(西安)律師事務所張曉哲、倪鑫龍見證本次股東大會,并出具《法律意見書》,結論意見為: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和召開程序、出席會議人員資格、 召集人資格及表決程序等事宜,均符合現(xiàn)行法律、法規(guī)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guī)定。會議所通過的決議合法有效。
四、備查文件
1、西安通源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
2、北京大成(西安)律師事務所關于西安通源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的法律意見書。
特此公告。
西安通源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東大會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九日